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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不能擅自和亲戚.朋友同住,或转借给他人。
日本的民间宿舍,签合同者以外的人不能居住。这是日本不同于其他国家的社会习惯之一。
如果想两个人住,最初就要和不动产介绍所(或房东)说明。亲戚朋友即使是短期借宿,也要事先和房东讲清理由并征的同意。
围绕外国人在租房问题上发生问题最多的,就是签合同以外的人居住的事例。
2.不能擅自改建房屋
不经房东同意,不能任意改建所借房屋。想改建时必须和房东协商。关于搬家也有一些约定,合同书上对搬家的期限也有明确规定。
一般是搬家前一个月要通知房东。突然通知的话即使不住也要付一个月房费。把房子整理恢复成和搬来时一样是搬离时的基本原则。
不要的东西按规定方法丢弃。不要的东西及垃圾不处理就搬走,将给房东增添许多麻烦。还有别忘了算清楚电费,煤气费,水费和电话费等。
3.租房时的连带保人
委托不动产介绍所介绍房子时,几乎都会听到“要有日本人作连带保人”。
4.连带保人的条件
连带保人是指具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人,也就是说,如果不是有收入能力维持生活的人,就不能作保人。
5.租房的连带保人要负债务保证责任
到期不交房费或损坏房屋又不交修理费时,房东有权向保人索取。也就是说,连带保人有法律上为你支付债务的义务。
多数的日本学生是由负担学费的亲属充当连带保人的。不动产商或房东认为在租房学生不交房费时,和家长联系就可以要到房费。
6.不十分了解你的人,很难做你的连带保人
因为连带保人是同债务共在的保证人,所以向不十分了解你的人恳求,也很难给你担保。因此首先找十分了解你的人,一般是亲戚。
7.连带保人要盖实印进行担保
作连带保人,有时会被要求在合同书上盖实印,并添付“印章证明书”。日本人有在所居住的区.市.镇.村办理住民登记义务。
‘印章证明“是指在办有住民登记的地方同样办理”印章的属实登记“,即证明这是自己的印章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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